华中科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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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多篇】

招生范围及对象 篇一

面向全国,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申请者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全国一等奖(省级赛区)及以上。(其中,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安全”专业的考生,限数学或信息学竞赛;报考“物理学”专业的考生,限数学或物理或信息学竞赛。)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一等奖。

上述奖项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名单公示方可报考。

招生计划及专业 篇二

自主招生计划数不超过350人,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招生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信息安全、环境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功能材料、预防医学、药学、医学实验技术、汉语言文学、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

招生计划及专业 篇三

自主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87人,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招生专业: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信息安全、环境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功能材料、预防医学、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信息)

以上专业仅招收理科考生,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一致(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点击阅读原文进行查看)。

招生范围及对象 篇四

面向全国,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申请者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全国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学生。

2、高中阶段在创新和实践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能代表其在所报专业领域确有突出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的文科生(上海、浙江考生符合此条均可报考)。

按第3条报名条件报名的考生限报汉语言文学、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

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具体科目要求见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测试 篇五

(1)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确认考试并缴费,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考场安排、打印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申请表、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办理测试报到手续。

(2)测试安排

测试形式:分专业面试、体育测试

时间:6月15日—16日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分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在所报专业领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会对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内容进行深度考核。

体育测试:测试包括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1分钟跳绳、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4个项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其中2项进行测试。测试评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高三年级标准执行。

具体测试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篇六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87542228 87559946

传 真:027-87557014

招生网址:http://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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