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培训内容(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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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内容(新版多篇)

安全教育培训心得体会 篇一

培训的目的和目标

目的: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需求,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情况,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普及员工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素质,提升专业知识,提高工作技能,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安全工作取得实效,保障生产工艺、操作技能、维修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目标:通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强化“安全第一”的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不断增强操作、维修技能。安全、高效完成20xx年度安全生产各项指标。

一、天然气一般知识

1、天然气简介

天然气是埋藏在地下的古生物,经过亿万年的高温和高压等作用而形成的可燃气,主要存在于油田和天然气气田中,也有少量的处于煤层中。

天然气的利用领域非常广泛,主要用于化工生产、发电、商业和居民用气、市区供热以及汽车燃料等。

天然气属于城市燃气的一种,主要成分是甲烷CH4,无色无味无毒、热值较高(8500kcal/m3)、可充分燃烧、无杂质,比空气轻(0.72kg/m3),泄露后易挥发、不易积聚形成爆炸性气体,安全性较高。

2、使用天然气的优点

绿色环保 天然气是一种洁净环保的优质能源,几乎不含硫、粉尘和其他有害物质,燃烧时产生二氧化碳少于其他化石燃料,造成温室效应较低,因而能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

经济实惠 天然气与人工煤相比,同比热值价格相当,并且天然气清洁干净,能延长灶具的使用寿命,也有利于用户减少维修费用的支出。天然气是洁净燃气,供应稳定,能够改善空气质量,因而能为该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带动经济繁荣及改善环境。

安全可靠 天然气无毒、易散发,比重轻于空气,不宜积聚成爆炸性气体,是较为安全的燃气。

改善生活 随着家庭使用安全、可靠的天然气,将会极大改善家庭家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天然气耗氧情况计算:1立方米天然气(纯度按100%计算)完全燃烧约需2.0立方米氧气,大约需要10立方米的空气。

3、天然气存在的危险性

天然气是无色无味无毒能够燃烧并释放出热能清洁气体,但是天然气也有它的危险性存在:

(1)天然气若泄露在密闭空间与空气混合积聚形成爆炸性气体,其浓度在5%-15%之间遇见明火或形成火花就会发生燃烧和爆炸;

(2)天然气泄漏后,浓度达到30%以上时,容易使人窒息。

4、使用天然气时的注意事项

鉴于天然气的危险性,在使用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严禁在天然气设施的房内睡觉

因为天然气设施一旦发生泄漏,就有可能造成对人的伤害,所以,在有天然气设施的房内和厨房,是不允许当作卧室睡觉的。但在一般情况下,除厨房之外,我们铺设管道不会穿过卧室、客厅、浴室等房间。

(2)严禁任意改动已安装好的管道设施

城市燃气的管道、设施安全,都是严格按照有关设计规范设计、安装、检验后才投入使用的,以确保用气设施的严密性及使用的安全性。用户如果私自移动管线、设施的安装位置,其严密性、安全性和耐用性都可能无法保障。所以用户的用气环境改变或者需要对天然气设施进行移改,都必须向燃气公司提出移改申请,为了用户的安全,用户不得擅自移改天然气设施及扩大用气范围,改变用气性质。

(3)严禁在燃气管闲事搭建房屋和其他建筑

在埋地的燃气管闲事搭建建筑物会有可能压坏管线,造成燃气泄漏,气体会有可能从地下渗透到地表或者从下水道四处蔓延,容易因此引起意外事故。同时,也会使得燃气公司无法对这些管道进行巡检和维修。

(4)严禁用明火检漏

在日常使用中要定期用肥皂水检查室内天然气设备接头、开关、软管等部位,看有无漏气,如发现有气泡冒出,或有加臭剂的臭味,应打开窗户通风,严禁关电器,并立即告知当地天然气公司进行检修,切忌用明火检漏,那是非常危险的,容易引爆室内积聚的天然气,上级生命及财产安全。

燃气公司在供气时为了用户便于察觉,加入臭味剂四氧噻吩,只有有少量天然气泄漏,人们就会问道特殊的臭味。四氧噻吩化学性质稳定、气味存留时间久、烧后无残留物、不污染环境,不会危害健康。

(5)燃气设施安装在橱柜内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定要保持良好的通风,不能形成密闭空间为爆炸提供条件;插线孔不可安装在燃气表的正上方;如燃气表安装在水盆下面得注意水盆是否漏水,保持燃气表处于一个相对干燥的环境中。

(6)为什么选用了管道天然气,灶具/热水器也需更换?

因为燃气设备都是按照某一种燃气性质来设计的,如果原有的灶具、热水器不是按照天然气使用规定设计的,那么在使用时就会有黄焰、点不着等不正常现象,从而可能导致安全问题,所以必须使用与天然气匹配的灶具、热水器。

安全教育培训心得体会 篇二

安全生产,这是我们每个人都能听到或看到的警句。但这不仅仅是个口号,也不能因一次较大事故的发生而妄自菲薄。安全生产更应该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准则,也是我们保障人身安全的唯一措施。

要想在今后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局面,同样需要培养过硬的职工队伍。对于一个普通职工不仅要学习过硬的专业技术,还要有基本的用电常识。电气危险因素及事故种类有多种,而防触电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再我来看尤为重要,因为好多机器、电器都要靠人去操作、去控制。

其次,就是要恪尽职守,增强自己的责任感和危机意识;提高思想素质。

怎样才能做好,唯一的途径是学习一学习一再学习。我们要明白“磨刀不误砍柴功”的道理。还要从思想上要改变,树立为我而学的理念。因为再完美的管理制度,再好的技术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上周的视频短片的现象在我们自身之中是否存在不余评价,“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自己发生了事多从自我找原因,不要“摔了跤总怪路不平”。把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教训来接受,把带有倾向性和危害性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从真正意义上体现安全的根本方针。

安全教育培训方案 篇三

一、指导思想

法制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法制教育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工、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使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培养良好的法律素质,学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从而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加强学生的文明行为教育,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和师德教育,依法执教;加强法制安全教育,确保学期内无重大责任事故。

三、具体措施

1、重视整个教职工队伍的法制教育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法制教育的文件精神,把安全法制教育工作摆上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使广大教职员工在安全、法制等方面都能为人师表。不断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和监管力度,形成全员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全面推进我校安全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2、开展教职员工安全法制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形成处处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局面,真正把安全法制教育带入课堂,做到平时经常教育,节假日、重点时期重点教育,遇偶发事件特别教育。

3、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建制,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施教;要扎实推进学校民主法制建设,深入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4、做好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开展以“安全、法制教育“为主题的主题教育月活动。要利用升旗仪式、校园网、小脚印广播、宣传窗、主题班会等平台,邀请公安、消防等相关人员进行讲座,普及各类安全以及法律知识,开展各类安全法制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法制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5、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温馨聊天室每天中午照常向学生开放,经常性深入到学生群体中去,做到早发现,早引导,早诊治,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6、做好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要经常性检查消防器材、设备是否可用;组织开展消防逃生演练,让学生在切身经历中学会自救互救。

7、加强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寒暑长假对学生的要求和安全法制教育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家长,使学校的安全法制教育形成内外强大合力,上下齐抓共管,共筑安全提防,完善安全法制教育网络。

8、积极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经常性检查电路线路、校舍、基本配套设施等,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落实整改。

9、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学校将继续加强警校联系,并会同工商、文化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治理整顿,努力创造一个健康、文明、安定的周边环境,使学校真正形成“内稳外联”管理模式,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10、规范集体活动申报制度。集体活动要报学校批准,同时制订相关预案,落实安全措施和防范机制。

安全教育培训心得体会 篇四

我参加了此次安全培训,心灵产生了很大的震动,也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校园安全的重要性,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我个人认为加强校园的安全工作最主要的是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制度保证措施必须到位。

1、要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班级的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签订责任书。学校与班主任、任课教师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不断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保卫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管理、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火防灾、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体育器材检查、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

4、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学校建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二、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培养自救自护能力。

要确保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要以安全教育为重点,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抓好交通、消防、食品、大型活动等的安全教育。

1、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学校安全教育要以"校园安全"为主题,在安全教育期间,学校要组织学习安全教育工作文件,对校内易发事故类型、重点部位保护、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消除隐患,有针对地扎实地开展教育和防范工作。

2、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国旗下讲话、班会活动课、学科渗透等途径,通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骗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还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及举行主题班会、讲座、安全征文与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

三、加强检查,消除隐患,及时整改。

学校要经常开展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以后,学校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每学期学校的安全大检查至少要达到二至三次,要重点检查学校的水、电、学生宿舍、食堂、防火器材、校园周边环境等一切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必须达到学校和上级规定的安全标准,保障全体教师和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总之,通过学习,让我提高了认识,在今后的安全工作中,我将把这次学习到的有关内容应用进去,使学校的工作不断完善,不断进步。

什么是制度? 篇五

制度(Institution),或称为建制,是社会科学里面的概念。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建制的概念被广泛应用到社会学、政治学及经济学的范畴之中。

安全教育培训心得 篇六

10月8日,我们来自集团下属三家不同企业的12位员工正式成为润鑫公司的一员,能进入公司工作我们感到无比的自豪,新的起点让我们感到无比的骄傲。

10月9日开始,公司开始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在培训期间,各位领导对我们的关怀与培训老师精彩严谨的讲解,让我们感受到了公司优秀企业文化的熏陶,了解到铝及铝合金加工的精细化与严密性,体会到公司管理的科学化与规范性,更进一步地认识到安全知识及安全管理在生产过程中的标准化与重要性,同时也认识到自身各知识层面的欠缺与不足。学习永远在路上,不断加强工艺知识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是现在的重中之重。只有扎实掌握好理论知识,才能更好的运用到生产工作当中。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牢记各位培训老师的教导,不断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及劳动纪律,虚心向师傅们请教操作技能,尽快地融入到新的工作环境当中。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心得 篇七

20xx年8月份进行了安全生培训,我受到很大教育,感受很深。对自己的职责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

要强化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这是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也是长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总结,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而且要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上升到讲政治、促发展、促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保护生产力的道理,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营、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在正常生产组织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二加大事事故隐患的查治工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预防工作一定要经常化,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好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工作,积极鼓励职工帮助查找、发现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全检查是落实责任、规范管理行为、发现事故隐患、促进隐患整改和减少“三违”的有效手段,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积极有效地消除生产现场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三要加强宣传培训教育,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保证项企业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培训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杜绝“三违”的`有效途径,以三级安全教育为基础,从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等方面入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有效的减少,甚至杜绝事故的发生。

其次,我们还要做好安全工作,一是要加大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查处并整改安全隐患,切实把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能顺利进行,二是宣传教育要到位,通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在事故发生时间的施救和自救能力,三是制度措施要到位,要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抓落实,保障安全的各项工作能正常有序开展。四是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到期的设备进行更换。为安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近几年来,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建筑领域事故频频发生,分析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探索预防对策和措施,对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

安全事故主要集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人和触电。造成建筑业事故的原因,除了与建筑业是高空、露天、劳动密集型作业有关,还与近年来市场的扩大,法制不健全,安全意识差,安全教育滞后,人员素质低,安全投入少有关。以下谈谈发生事故原因几种情况。

一、施工人员素质低

目前我国建筑从业人员大多是民工,这些民工普遍来经过基本培训和教育,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从而导致自己或他人发生安全事故。

二、建筑市场不规范

时常出现一个项目有几个分包商,这些分包商的社会信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普遍较差,在工程施工过程下,偷工减料,安全意识淡薄,根本谈不上对安全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野蛮施工

非机械动力工擅自操作机械,造成机毁人亡。非电工乱拉扯电线,不通过漏电开关,发生漏电事故时,漏电开关不起作用,造成触电身亡。民工在绑脚手架和支外墙模板加固时,不系安全带,加上临边防护不严,时有坠落死亡事故的发生。为抢工程进度,造成民工疲劳过度,操作时注意力不集中,头昏眼花不慎坠楼而亡。

四、材料机具质量不合格

塔机吊钩失灵,吊斗失控落下,砸伤地面施工人员,塔臂组装螺栓强度不够,以小代大,抗剪能力削弱,螺栓被剪切断,造成塔臂失控,扯断钢索落下,砸伤地面工作人员。安全网质量差,不能有效拦截高空坠物,造成地面人员伤亡。

五、防护设施不全

临边不搭设防护栏杆,安全网搭设低于施工作业层面高度,作业面没有实行全封闭。有的电梯井口无护栏,电梯井内不隔层设置防护。预留洞口,采光井,通风口不设防护盖,造成坠落事故发生。

针对以上分析,为有效减少安全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

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组织机构,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参与各方对安全管理的具体分工,安全岗位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不同,采用不同的安全管理模式。对大型项目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总负责人,并配以合理的班子共同进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料档案。实行单位领导对全施工现场负责,专职安全员对部位负责,班组长,班组安全和施工技术员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负责,操作者对自己的工作范围负责的“四负责”制度。

二、规范建筑业分包及完善安全法

加强总包,分包的资质认证和管理。一个项目,严禁业主方肢解分包,严禁多次转包,加强总承包商对分包的管理。加强安全法建设,对存在违章指挥,不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强令民工冒险作业,长期连续作业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施工企业在目前已有的法规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加强适合本企业生产管理工作实际的法律,标准和制度的补充完善,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尽快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三、加强安全教育

让每一个员工懂得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实现自己的安全行为责任,做到1、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的学习,并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2、对特种岗位作业人员一律凭劳动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岗位证书上岗;3、对进入施工现场持证的架子工必须定期进行体验;4、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罚;5、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操作员工一律停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四、加强安全技术管理与协调工程中标后,要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要有施工技术员编写的书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向工人交代,特别是高空、有毒作业,必须有相应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急救处理方法。每日有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对当天工作操作工序提出的安全要求。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加强条条、条块、块块之间的协调配合。五、加强现场安全监督

企业应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对违章指挥、操作,冒险作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规范项目的施工安全行为。安全人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的检查,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对人员的伤害,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人,完善各种安全设施。在施工作业面上设固定的安全管理员,对危险性大的脚手架,起重机搭设和拆除,机械设备吊装,用电设备工作,基础土方开挖等进行监督和控制。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管理进程,它包括安全组织和安全意识,企业只有综合利用这些手段,才能取得有效的结果。加强安全管理,首先必须建立科学的安全规章制度,而且这些制度要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使之与新的施工技术相配套。同时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管理的投入,使之与生产能力相吻合,使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人头上。并经常性的开展和利用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建筑职工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切实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生产管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正常生产组织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灵活应用安全管理的各种手段;督促,检查,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公司员工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生产活动能够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公司的长期安全生产能够为公司员工带来幸福,是实现公司经济效益的保证。但公司员工也可能萌生轻视、忽视、藐视安全生产的思想的现象。因此,要必须养成“安全生产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长远安全管理目标。

要搞好安全生产,首要的任务就是要切实加强对公司各级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是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职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它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思想,是搞好公司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径。

公司的员工组成中,现场作业人员通常又分为特种作业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这是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最直接的劳动者,是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又是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受害者或责任者。现场作业人员能否安全、熟练地操作各种生产经营工具或者作业,能否得到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切实保障,能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往往决定了一个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现场作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才能把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降到最低限度,预防事故。因此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应放在生产现场,就是要通过抓好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行为及现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以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秩序。

公司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执行公司各级人员的阶梯式教育培训计划,增强和提高公司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每一次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都必须进行相应的严格考核管理,在公司中形成“安全活动融合在每一位员工的每一项行为”的安全文化理念。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加强公司各级员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素质,不仅仅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首要任务和要求,也是公司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机制,是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作为一名企业的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管理,提高安全保护的意识,规范人的不安全行为,杜绝各种习惯性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的生产环境,做好单位安全生产的安全保障工作

安全教育培训方案 篇八

职业健康教育工作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贯彻执行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我单位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种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为了更好的开展本年度的职业健康教育工作,多方面、多层次地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概况

项目名称:职业健康教育专项工作

项目任务科室:办公室人事办

项目负责人:

项目承担人员:

项目起止时间: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 项目背景

我公司共有驾驶员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一直是我们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方针,而职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是贯彻这一方针的重要手段,通过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可以最大限度的预防职业病发生,从而收到“低成本,高产出”的效果。希望通过利用公司财政配置的专项业务经费,做好本年度职工职业健康教育专项工作。

(二)目的

⑴ 通过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认知度和提高其应用水平。

⑵ 在培训过程中,开展互动教学,加强我中心对各单位的职业卫生状况的了解和掌握,便于更好地开展实际工作。

⑶ 通过该培训工作,加强我中心与相关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职业卫生方面的沟通。

⑷ 通过该培训工作,增强我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⑸ 通过被培训人员的工作,将其所获得知识普及给更广泛的劳动人群,促进我区职业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项目内容

⑴ 计划开展宣传活动≥2次。

⑵ 印发宣传品≥3种。

⑶ 宣传栏出刊数≥3次。

⑷ 举办对企业管理人员或职工培训班≥2次。

⑸ 采用科普稿件的形式通过报纸、网络等传播媒体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3篇。

⑹ 工作过程中做好工作记录,工作结束要及时做好总结分析。

(四)阶段计划及阶段目标

⑴ 五一前后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固定宣传栏、工业区、社区设点宣传、宣传车流动宣传等多种方式多方面宣传职业

病防治法。

⑵ 大运会前结合全市大运会安全保障的总体部署,会同监督所对辖区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和监管。

⑶ 配合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印制各种职业卫生宣传折页,小物品等,免费发放给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提高他们防病治病的意识。

⑷ 每季度以辖区常见职业病为内容做一期宣传栏,宣传内容应通俗易懂,图文并茂,以达到广泛宣传的目的。

⑸ 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媒体覆盖面广的特点,不定期的撰写职业病防治科普稿件,多渠道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

⑹ 为配合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开展,拟定于下半年对辖区内社康中心医务人员举办一期职业卫生培训会议。

三、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

(一)预期成果

⑴ 通过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让更多的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扩大我区职业卫生服务覆盖面,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⑵ 大运前对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可以使企业更加重视大运期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减少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和职业病的发生,从而保证大运会更加安全、平稳的进行。

⑶ 通过对社康中心医务人员的培训,增加医务人员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可以发现更多经由社康中心诊治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减少误诊和漏诊率,及时救治职业病病人,提高医疗水平。

⑷ 进入社区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宣传,通过报纸、网络等各种渠道宣传职业病防治,让更多的人了解职业卫生,将可增加我区职业病防治的社会支持度。

(二)考核指标

为保证本年度职业健康教育工作的切实实施,将依照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操作手册(职业病防治机构)中对健康教育的相关内容和指标进行考核、评估。

四、经费支出预算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篇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河北省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均应依照本规定开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各级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相应(本站☆)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相关工作情况于每年年底前报至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依托省、市和区(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协作机制,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符合公安部、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公消[2011]213号)要求,主要包括:

(一)消防法律法规

(二)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

(五)其他应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省、市和区(县)公安机关应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社区警务室工作职责和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三)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监督管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查处未取得相应资质违规培训等行为;

(四)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每年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六)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省、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内容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在课堂教学、学生校外社会实践、团组织和少先队活动中落实好消防安全教育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示范校创建活动;

(五)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督促、指导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习和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第七条省、市和区(县)民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利用每年“国际减灾日”、“防灾减灾日”等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创建“减灾示范社区”内容,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培训课程,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发动社区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活动;

(三)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内容和相关考评,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内容,指导社会福利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

第八条省、市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省、市和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指导和监督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十条省、市和区(县)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推动消防文化建设,开展消防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化下乡活动。

第十一条省、市和区(县)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相关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指导和监督电影院开展“消防宣传进影院”活动,组织放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片;

(三)在“送电影下乡”活动中加入消防科普影片。

第十二条省、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从业人员上岗和转岗前培训;

(三)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及执业资格考试内容;

(四)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内容并进行考评。

第十三条省、市和区(县)旅游行政部门在重大活动、旅游重点时期应指导和监督相关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行业标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消防教育培训方案,明确机构和人员,建立消防教育培训档案,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性作业的人员和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监察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

(三)每年至少组织在岗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消防安全警示牌等,利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六)应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基本消防设施的操作与维护、灭火器材操作使用方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保证职工做到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基本消防常识、懂预防火灾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第十五条各级各类学校应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内容;

(二)在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和开学初、放假前、相关实验课中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对寄宿学生至少开展两次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利用校园媒体,聘请消防专业人员讲课,或适时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市民防灾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第十六条教育机构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学阶段应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阶段应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应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高等学校每学年应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第十七条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消防类专业或者开设消防类课程,培养消防专业人才,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应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开设消防基础理论和消防管理课程,并列入学生必修课程。

师范院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第十八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二)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和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警务工作站等场所,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定期组织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队和灾害信息员、保安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不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社区居民或村民应急疏散演练。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服务工作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条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对建筑物内的单位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一条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应按照下列要求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二)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三)每日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应每半年对服务对象开展经常性的用火用电和火场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条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在景区、活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疏散路线、消防设施示意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每日利用广播、视频设备、宣传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导游人员、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向游客介绍景区消防安全常识和管理要求,相应责任部门应制定介绍内容。

第二十三条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三)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四条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制作节目,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做到每周有消防内容播出。

第二十五条电影放映单位等应积极组织放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片或消防公益广告,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第二十六条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监管、旅游部门管理的培训机构,应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消防安全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到省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二十八条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一百万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和培训、考试制度;

(四)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

(五)有同时培训二百人以上规模的固定教学场所、训练场地,具有满足技能培训需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六)消防安全专业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四)项所指专(兼)职教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格方可上岗;专职教员应不少于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10人,实操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消防职业资格;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专业课程应分别配备理论教员和实习操作教员不少于2人。

第二十九条申请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征求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配合对申请成立消防安全培训专业机构的师资条件、场地和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定,并综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应认真执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和职业技能标准,落实规定课时和内容,推行小班教学和模拟实践教学,将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作为培训重点,提高实操培训课时比例,定期开展分专业的岗前培训和授课质量评估,对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证书。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收费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依法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活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定期组织质量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估情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时,可以邀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业人员参加。

第五章奖惩

第三十二条省、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单位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应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的,上级部门应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根据权限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建议有权部门给予处分。

各部门组织有收费要求的消防安全培训,参与经营性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或向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收取管理费等各种费用的,上级部门应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协助审查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中疏于职守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学校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单位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或者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在培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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