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行风师风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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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行风师风建设,切实解决我县广大群众关心的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加强行风师风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着力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和行风师风建设,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乐于奉献的教师队伍,在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群众满意的良好育人环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步骤

师德专题教育和专项整治工作贯穿全年,按学习教育、全面自查、整改落实、督导抽查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2021年5月)。

一是制定活动方案。各单位要关注热点,直面痛点,针对本单位行风师风方面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二是层层进行动员。召开全体教职员工参加的行风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扎实安排专项整治活动。引导教师明确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目的、内容及要求,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与到专项整治活动中来。

三是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活动。 

1.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组织各级各类教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六要”等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做融合养成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以赤诚之心、奉献之心、仁爱之心投身教育事业。

2.强化教师“四史”学习教育。将“四史”学习作为广大教师思想政治“必修课”,结合建党百年系列庆祝活动,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强化“四史”学习教育。组织主题党日、“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等,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生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教师、领导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为师生排忧解难。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革命奋斗史、理论创新史和自身建设史,学习党的光荣传统、宝贵经验和伟大成就。用好红色资源开展学习教育,向教师推荐精品学习素材(包括电视纪录片《为了和平》、电视专题片《人民的小康》《百年风华》《红船》、电视剧《跨过鸭绿江》《山海情》及《光荣与梦想》《觉醒年代》《大决战》《功勋》等“献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点剧目),用好优质培训资源,组织开展青年教师国情教育培训和高层次人才理想信念教育培训,拓展渠道、创新形式,充分激发教师学习内生动力,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3.开展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宣传学习。持续选树宣传教师优秀典型。指导各地各校教师深入学习“人民教育家”“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寻找挖掘并广泛宣传学习教育世家感人事迹。组织受表彰的教师先进典型、在乡村学校工作满30年的教师代表等深入本校教师中进行事迹宣讲、作师德专题报告,开展交流座谈等,面向广大教师生动讲好师德故事,用身边的榜样传递师德的力量。同时,通过组织教师观看优秀典型事迹纪录片和以优秀教师为原型创作的影视剧,如《黄大年》《李保国》《一生只为一事来》等,激励广大教师见贤思齐,引导广大教师从“被感动”到“见行动”,在教育系统掀起争做“四有”好老师的热潮。

4.引导教师学习践行新时代师德规范。组织各级各类教师强化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结合各地各校制定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组织专家学者、中小学校长在教师中开展准则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内容,做到全员全覆盖、应知应会、必会必做。严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将学习准则作为必修内容,全面纳入新教师入职培训和在职教师日常培训,抓实学习督导和效果测评,确保每位教师知准则、守底线。

5.集中开展师德警示教育。各校定期组织教师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分类介绍师德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结合师德违规问题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调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引导教师以案明纪;学校出现师德违规问题的,要在会上详细通报师德违规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

(二)全面自查阶段(2021年5月下旬)。

各学校要认真对照此次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对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学校和教师两个层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摆问题,制定负面清单,明确整改重点和整改方向。

一是学校重点自查内容。

1.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存在以面试、 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普通高中是否做到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招生;公办民办学校是否做到同步招生,不违规招生,是否存在通过民办机构私下考试、私下承诺、私下签协议进入重点班、设置奖金等方式争抢生源;是否随机均衡编班,是否仍存在设重点班,大班额问题;是否落实学生失学辍学劝返制度。

2.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是否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是否存在乱收费、跨年度收费、超标准收费问题;是否设立“小金库”、账外设账、公款私存。

3.是否做到科学设计作业,是否存在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是否做到教师对诊断反馈性作业全批全改,是否存在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评改作业,是否存在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是否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4.是否坚持在国家和省定目录内选用教材和教辅,坚持“一科一辅”原则,是否做到不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是否建立健全进校读物审查机制,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

5.是否在校服征订等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规范有序进行,是否存在“暗箱操作”、“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是教师重点自查内容。

1.是否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是否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3.是否存在索要、收受家长或学生财物或参加由家长或学生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的现象。

4.是否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托教机构经营或为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托教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5.是否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等非法获利。

6.是否在招生期间通过跑关系、打招呼给家长介绍学校非法获利。

7.是否存在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后进生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8.是否找任何理由和借口驱赶、迫使后进生转学和退学。

9.是否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

10.是否组织、参与非法集资。

11.是否敷衍教学,违反教学纪律。

12.是否在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13.是否违反诚信原则,存在借贷不还、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

(三)整改落实阶段(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对于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梳理出整改清单,突出整改重点、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予以整改。所有在职教师要针对前期自查情况积极开展自纠行动,特别是要及时清退在托管托教机构中的股份,停止在托管托教机构的服务,上缴各种非法获利,进行即查即改,立即终结违规违纪行为。对于个别教师存在的问题,个人也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避免在自己身上发生。对于其他需长期关注、持续整改的内容,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明确时限予以坚决整改。各单位结合专项整治工作的整改落实完成情况,全面汇总、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的整改成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整改情况。各单位在7月20日前,总结师德专题教育开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效,报送局师训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21年9月30日前上报局监察室。

(四)督导检查阶段(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

在各单位全面自查整改过程后,县教体局将派出督查组进行督导检查。凡对相关规定置若罔闻、对县教体局三令五申、反复强调的要求毫无戒惧的,对隐瞒事实应付整改的,一经查实,实行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党纪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于11月20日前,将师德专题教育总结,包括总体情况、开展形式、组织班次、学时要求、工作成效、特色案例、长效机制等,报送局师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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