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作文700字(精彩多篇)

来源:范文范 2.29W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作文700字(精彩多篇)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作文 篇一

如果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那么兴趣无疑就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了,常言道:“知识之岛越大,好奇的海洋线越长”,在学习的汪洋大海之中,孩子只有保持高度的兴趣,他们才会愿意去学,乐意去做,因此,培养孩子的兴趣是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

我表姐小时候没有机会去学自己喜欢的东西,因此她一直都觉得自己的人生有遗憾,觉得她的童年有缺憾,所以在看到自己的孩子在跳舞和弹电子琴方面表现出极大的兴趣时,我表姐毅然决然的就把孩子送到兴趣班去了,尽管每个兴趣班每一个月要600块钱,尽管接送费每一个月要400块钱,尽管买衣服、买道具、买电子琴等要额外花费很多。就这样,我表姐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受委屈,不让自己的孩子比别人差,她把伟大的母亲这个角色扮演的淋漓尽致,着实让人佩服和敬仰。

当然,除了我表姐的呕心沥血之外,表姐家的女儿也是一个非常争气、非常有决心和毅力的孩子,所以她一直很努力的学习,一点也不辜负父母的期待。当然孩子之所以愿意去好好学,而且还学得有声有色,主要是孩子对弹跳很有兴趣,而就是因为她自己感兴趣,所以无论练习有多苦,无论学习有多累,她都日复一日的坚持下来了,着实让人刮目相看。

总之,兴趣就是最大的动力,有了最为强劲的动力作为发动机,那么学习这扇扁舟就会马力全开,可以更好的驶向彼岸,抵达成功。因此,为了孩子可以更好地发展,也为了孩子可以更快乐的学习,家长们一定要从小就培养孩子的兴趣,切不可一味拔苗助长,要不然总是己所想欲,要施于孩的话,孩子一定会因为很苦恼、很憋屈而丧失学习动力的。

兴趣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也是孩子最好的导师,因此,不管怎么样都要支持孩子的兴趣,都要培养自己的兴趣,都要激发孩子的兴趣,只要这样才可以让孩子发展的更好。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作文700字 篇二

书柜上,一个与世隔绝的角落,有个琵琶在默默流泪,用不为人知的旋律,诉说着它的往事。

不知何时,爸爸郑重地交给我一把琵琶,把我送到一位的老师家,期望着他的女儿跟他一样成为一位音乐家。幼小的我,自然不明白学琵琶有什么用,小小的脑子里只想着如何让父亲开心。从这时候起,我便拉起琵琶的手,慢慢成长。那时我非常喜欢琵琶,高兴时弹,不高兴时也弹。总之,它就是我最真挚的朋友。曾经,老师视我为的学生,赞扬父亲有一个有音乐天赋的女儿。但是,学琴的路并不总是一帆风顺的,那会儿,我迷恋上了电子游戏,每天打到通宵,琴也不好好练。去了老师家,气得老师借邻居家的痒痒挠打我的手。回到家后,愤怒的老师向父亲告状,父亲暴怒:“不想学你就别学!”这句话深深地刺痛了我,“那我就不学!”我向父亲吼完后捂着脸跑出了家门,留下一脸惊愕的父亲。学了四年的琵琶就这样放弃了,至今,当我想重新拿起它时,弹出的是比磨砂都难听的声音,我的指甲被琴弦硬生生的割成两半,至今还不能恢复原状。下雪了,我走出家门,为了悼念我失去的兴趣,我堆了一个手抱琵琶微笑的雪人,当我转了一圈回来时,雪人已被毁的不成样子,难道我连一点悼念的权利也没有了吗?

“我们都是旅行者,想找回记忆,在灯火阑珊之处,丢失的路,也迷失了自我。”当我在日记本写下这句话时,爸爸又兴冲冲地回来,给我报了各种补习班,“女儿,好好学习,给爸弄个诺贝尔奖回来!”父亲的期望总是不着边际。从此以后,我便没有了自己的时间,成为了学习机器,永不消停…

如今,这把琵琶依旧躺在书柜上,日月侵蚀,曾经精致的琴身已浑浊不堪。它记载着我与它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曾经的兴趣,也被繁重的学习替代。好想,好想再抱起它,寻找记忆,寻找兴趣,重温这美好的时光。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作文700字 篇三

有人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非常赞同这种观点。

兴趣,大众的理解是某个人的爱好。但我们不妨拆开来看,“兴”就是高兴,“趣”就是有趣味的事,连起来就是高高兴兴地去做有趣味的事。

兴趣会开启希望之门。儿时的爱迪生对科学特别感兴趣。一天晚上,爱迪生的母亲病了,医生说:需要马上开刀。可是爱迪生家里太暗了,如果等医生取来手术灯,爱迪生母亲的生命就会有危险。怎么办呢?看着母亲痛苦地呻吟,爱迪生急得团团转。忽然,他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只见他点燃家中所有的蜡烛和油灯,又找来四面镜子,然后调整镜子的角度,让反射的光聚在一起。这样一来,亮度就足够了,医生顺利地做完手术。可以说是爱迪生以自己的聪明才智救了母亲一命。这件事对爱迪生的触动很大,他想,为什么不制造一个很亮的东西来造福人类呢?于是他开始了学习、探索、研究,最后终于成功地发明了电灯。无数次的失败没有打垮他,因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兴趣会开启智慧之门。大仲马是一位大众熟知的大作家。可是,你知道他成功的秘诀吗?他三岁时父亲病故,二十几岁独闯巴黎,后来遇到国家政变,他因为拥护共和而被流放,这时他对创作产生了兴趣,于是自学成才,完成了许多创世之作。《三个火枪手》《基督山伯爵》都是他的代表作品。

兴趣会开启成功之门。J.K.罗琳是一位知名的英国女作家,从小就喜欢写作,二十四岁那年,她在前往伦敦的火车上萌生了创作小说《哈利·波特》的念头,七年之后,魔法石问世,后来,她以每年一本的速度创作。其实作为单身母亲的罗琳,生活是极其艰辛的,但哈利·波特给她带来了巨大的荣誉和财富,让她成为一位成功的幸福女人。我觉得,她取得成功的根本原因是对创作的无限热爱和兴趣,因为一个没有兴趣的人,也就没有追求。试问,这样的人怎么能成功呢?

兴趣使人拥有希望,兴趣使人拥有智慧,兴趣使人成功。所以,兴趣是你我最好的老师。拥有兴趣,在你无助、烦躁时,它就会出来,为你排忧解难。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作文700字 篇四

这个暑假,我的弟弟开始学习钢琴了,家里也多出了一架漆黑漂亮的钢琴,而学习小提琴的我却被老爸老妈命令和弟弟一起学习钢琴起来。

前几节课我都没去听,但钢琴的基础部分并不算太难,所以我学会了指法和音符的位置后练就没有觉得太困难。总而言之,这个暑假生活我过得十分忙碌,既要一边写暑假作业、背英语作文,又要一边双修小提琴和钢琴,生活太痛苦了,呜呜……可是渐渐地,我发现其实练钢琴也挺有趣的,只不过还需要练小提琴,练钢琴的时间就不是特别的充分了。一开始学钢琴的时候,我看着弟弟的钢琴书来练习钢琴的基础。可是过了一会儿,我看着弟弟那本钢琴基础教书一脸的茫然,只好一把拉过弟弟,让由老师亲自教过的他帮我讲解一下钢琴书上的写着的指法和音符。听完弟弟的解释后,我豁然开朗,由于我已经学过小提琴的原因,钢琴一开始的基础部分对我来说并不算太困难。

然后,我开始在钢琴上试着练习书上的一些基础练习曲,对钢琴的键盘也越来越熟悉了。练完钢琴之后,我感慨起了钢琴和小提琴之间的种种不同,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果然,钢琴跟小提琴比起来,钢琴要比小提琴简单得多了!不用去费心自己的音标按得准不准,升音降音有没有踩准了!刚开始的练习曲上就出现了双音,比小提琴书上学双音时早了好久,钢琴上按双音也不像小提琴那样需要担心自己拉琴时两个音符的声音有没有同时发出来。在钢琴上只需要同时按下两个键盘就可以简单地弹出双音来,不用像小提琴那样麻烦,比小提琴不知道简单了多少倍呢!我越练习钢琴,心中真是越来越羡慕那学习钢琴的弟弟了,钢琴的指法比小提琴要简单了那么多,心中对弟弟真是羡慕嫉妒恨啊。跟弟弟比起来,我学钢琴的速度更快,理解得也更透彻,这也是由于我之前已经学过小提琴,一些技][巧已经学习过了的原因。

要双修两种乐器,我自己也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充足的时间来练琴,但是练不好一定是不行的,所以自己努力吧。唉……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作文 篇五

幼儿园时我便和音乐结下了不解之缘。那天下午,同学们都回家了,只剩下一幢空荡荡的楼房和我。我被一段荡气回肠的乐曲吸引了。我循声找到了在弹电子琴的老师。她灵巧的手指在电子琴的键盘上弹奏起来,弹出一曲曲美妙动听的乐曲。那乐曲有时奔放、明朗,有时委婉、细腻,我听得如痴如醉。从那以后,我便对电子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开始学习电子琴。

那天,我一如既往地来到音乐教室。但今天,我感冒了,上课时不停地打着喷嚏,状态不佳,有时甚至还感到头晕目眩,注意力无法集中。老师三番两次地提醒我:“xx,不行你就回去吧,不然身子会垮的。”可我执意想上完这堂课:“没关系,我可以的。”因为生病的缘故,我常常昏昏欲睡,使得一个内容,老师必须讲两三遍,我才能听明白。老师一反平常严肃的态度,手指一个一个地点着音符,耐心地为我讲解:“这是八分音符,这里要反复弹……”即使这样,我仍无法集中注意力。

因为生病,我落后了许多。为了不辜负老师的期望,也为了跟上进度,我每

天练习两个小时。开始,我弹得很不熟练,弹的乐曲就像在锯床退。我的挫败感不断在加剧。

就在我心灰意冷的时候,我在电视中听到了著名钢琴家郎朗的坎坷经历:为了帮助郎朗学得更好的音乐知识,他的父亲“孤注一掷”,抛开了一切,辞职进京,开始了专心辅助郎朗的音乐深造之路。当时,郎朗的父母每月100多元的工资只够买食物。所租房屋的条件也不好。在考试前,老师以多种理由把他逐出师门。父亲工作没了,学琴的老师也没了,一家情绪都遭透了,连父亲都显得一筹莫展。最终,凭借坚持不懈的努力,郎朗一举成名。

听完这个故事,我暗下绝心:每个人的梦想背后都应有勇气和毅力。在一遍遍的练习中,我掌握了技巧。我的手指飞快地滑过琴键,对技巧上的挑战也得心应手,弹起来也带着饱满的情感。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每个成功背后都要下一番苦功夫。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篇六

孔子曾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对于任何事业或学问,懂得它的人不如喜爱它的人,喜爱它的人不如以它为乐的人。知之,好之,乐之是学习的三重境界。

最容易的是知之,它就是懂了,是被动的,被逼的,被强迫的学习。其次是好之,它就有一点不容易了,是主动去学习的。最不容易达成的是乐之,它是学习的最高境界,它也是自觉,不过它是以学问为乐的。有一句话:三日不读书,则觉面目可憎。如果有一个人已经达到了这种境界,那这个人一定是一个好之者,这就是兴趣的力量。

我也有这种兴趣,那就是路拳道。

我从四周岁开始学跆拳道,一直到六年级初因为学习压力才不得已停课。说老实话,我真满分作文网不愿意把已经坚持了七年的跆拳道停下,我已经练到了黑带二段。

最初,我也是被妈妈逼着去上课。妈妈口中的强身健体保护自己,我根本听不进去。

慢慢地,我开始变化。我从一次考级开始转变。那一次,我笔试的题也没背熟,手脚功夫也忘得差不多了。可考官因为我的态度好,竟然让我考完了,评价还是红色的大大的“优”!

于是,我开始变得主动,变得积极,一举拿下了红黑带的证书。我倍受激励,开始以跆拳道为乐,每天在沙发上,床上练习动作。最后,竟考过了黑带以及黑带二段。

如今,因为学习我暂时停了跆拳道的课,可我还是一有空就练习动作,而且,将来有一天,我还会再继续我的跆拳道的。

看来,兴趣就是最好的老师呀!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作文 篇七

我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书迷,从幼儿园开始就爱上了书。现在,书已经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可是,我的写作水平有老长一段时间很不怎么样。

我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书的作者把文章写得如此生动,似乎让人真能看到书中所写的一切?他们能,为什么我就不能?如何提高我的作文能力,就成了我的心头大事。

直到有一天,一件事情改变了我。有一次,班主任董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名字叫《广州亮起来了》。哈!刚好前几天爸爸妈妈和我才参加了一次珠江夜游,珠江的美丽夜景把我惊呆了,又刚好爸爸在船上耐心教我仔细观察和用语言表达细节;同时,刚好我又看过一篇描写景物和夜色的好文章,积累了几个非常优美的好词好句。于是,很快写了一篇好作文。没想到老师给了我“一根油条、两个金蛋”,我可开心坏啦!

回家把作文给妈妈看,妈妈心花怒放,一把抱起我,在我脸上“啃”了几口,并把我的作文读给爸爸的同事们听,大家异口同声的夸我的作文写得棒,听了大家的夸奖,我的心像一只小鹿欢蹦乱跳撞击我的`胸膛,“哇,我也可以写出大家都喜欢的东西呀!”从此,我对写作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写来写去,现在我的作文写的可好了。

当然,除了兴趣,还要有其他的条件,作文才会越写越好。我觉得:第一、要多看书,多记好词才能下笔如有神;第二、我写作文爸爸妈妈总是指导我反复修改,这使我学会了恰当用词和细节描写;同时,兴趣作文班老师的专业指导,让我写作能力提高,老师们多次表扬,让我兴趣更浓;第三、不怕失败,不怕劳累,多写、多练、多改,好作文是改出来的。对了,我妈妈坚持把我的所有作文都放到网上的《》里,这些作文现在都进了发表区,我更开心啦。我这个小书迷,现在多了一个身份,哈,我又是一个小小作文迷了。今后,我干脆当个作家算了。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作文 篇八

兴趣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它可以让我们在三点一线的生活中找到快乐,还可以让我们体会这多姿多彩的世界。它就好似一名良师益友,引领我们步步向前。

并不是世上所有的人都可以只经一遍就把所见东西记住,然而如果这个东西是自己十分感兴趣的,那么将其记住就非常容易了。因为对于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无形中会产生一种共鸣,那样这东西便会深深刻在脑海里了。

兴趣,是可以使人一步步走向成功的。

著名的物理学家牛顿,在一次树下小憩时被苹果砸到了头。因为出于好奇,他开始思考为什么苹果不向天上飞?对于探究为止的兴趣使牛顿日夜不休的努力思考,也是因为兴趣,他并不曾感到研究的疲惫与枯燥,只是感到了快乐。也正是如此,这个并不起眼的男人成功发现了著名的万有引力。这都是兴趣为其做了引导。

现在风靡华语乐坛的著名歌手周杰伦,小时候并不是一个十分优秀的学生,但他却拥有着对音乐的执着与浓厚的兴趣,在他一次又一次的的被负责人无视掉歌稿后,他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的继续写歌。虽然被打发走,但他从未有放弃。因为他对此有着无限的兴趣,这也是他为何如此努力的原因。最后他成功出道了,他以兴趣为基础的努力走向了人生的顶峰。兴趣真不愧是一名严格的好老师。成就了一代歌神。

17岁的朗朗在拉维尼亚“世纪庆典”音乐节上,顶替著名钢琴家安德烈·瓦茨演奏柴科夫斯基第一钢琴曲协奏典后他成功征服了所有人,一夜成名。他爱钢琴所以努力训练,尽管训练枯燥,但他并不言苦,因为那是他的梦想,对钢琴抱着那样无比的兴趣使他每一天都快乐,兴趣引导他走向成功。

兴趣真是一名好老师,在生命运行的过程中不断地为其指引方向。

它总是不断地牵引我们体会这趣味盎然世界,总不断地带领我们探索神奇美妙的世界。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不管什么时候都是。只有对生活,对学习,对万物都充满了兴趣,前方的道路便会一片光明。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作文700字 篇九

要选择学业?还是我的兴趣?相信每个年少轻狂的阶段都很难选择,但我选择两者兼顾。我的学业呢,不会很烂,但也没名列前茅过,永远保持前十名;而我的兴趣是混音,混的不是很差,但技巧还没那么熟。我不晓得我还能撑多久,也不晓得哪一个先支撑不住,只希望能够持久,也许不久的将来,还能跃上表演的舞台。

学业对我来说,不是很重要,但在“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言论之下,我变得必须考很高分,才能有较好的“待遇”——师长同学的刮目相看,爸妈斤斤计较的零用钱。本来我的成绩很差,每次考都二十几名,在我的用功之下,才能够每次都能考前十名。初一上学期的我,是有补习的,但每次都很晚回到家,所以到了下学期,我就不补了。到了现在,我的理化也快跟不上了,可能又要和同学去上补习班了。

学业我只花三分之一的心思,剩下的三分之二,是专注在兴趣,而我的兴趣视听歌和创作音乐。不像其它人听歌里人唱的美声,而是听歌的节奏和技巧。听音乐可以让我纾解压力,是我最好的宣泄方法。而创作音乐,是把我的每一个心情,投入在歌曲中的兴趣,我将来想当CDJ,为什么不是DJ呢?因为黑胶唱片很难买到,而CD比较好找,到目前为止,我只创作两首歌而已,进步空间还很大。也许有朝一日,我又是另外一个周杰伦或方文山吧!

谁说学业和兴趣是“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目前为止我觉得我两边都顾得不错,只怕其中某一个将来顾不着。读书和考试,是每天上课都会做的事,无法逃避;而兴趣这一件事,虽然是件轻松、快乐的事,但往往都被学业拦阻,每次要做我兴趣的是前,都必须把功课读好,书要念完,行有余力才能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对长辈 来说,“把学业顾好,是学生应该的本份。”那兴趣呢?也许这才是陪伴我一辈子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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